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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阳: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公布一批不予处罚典型案例

发布时间:2024-04-12作者:佚名 来源: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
  

  今年以来,岳阳市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、从轻处罚、减轻处罚“三张清单”制度,激励违法行为当事人自我纠错,让市场监管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。4月10日,该局公布一批不予行政处罚典型案例。

  某生鲜超市采购、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不予处罚案例中,岳阳市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检验报告,发现当事人某生鲜超市销售的芹菜,不符合GB2763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的要求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(二)项的规定,属于采购、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的行为。当事人系初次违法,积极配合调查,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,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,且在案发后对涉案产品主动召回,符合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免予处罚情形,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。(供稿:岳阳市市场监管局 李琼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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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链接:http://amr.hunan.gov.cn/amr/xxx/szdtx/202404/t20240411_3327517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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